意杨树处置协议书
甲方(出让方):
乙方(收购方):
甲方拟处置意杨树若干(范围:校园内西侧。约100棵,具体规格及数量以现场勘察为准),经过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资总价
甲方同意将范围内的意杨树一次性按人民币元整¥.00)出售给乙方,此费用为甲方净得费用。
第二条 质量及要求
1、由于甲方所售意杨树木为自然生长,一切以生长现状为准。
2、乙方需要将树木砍伐的所有弃置物一起运出校园,自行处理。
3、乙方负责树木砍伐和弃置物处置所有手续的办理,若因此受到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4、乙方负责树木砍伐和运输的全程安全工作,若导致人员和学校财物损害,由乙方承担所有安全及赔偿责任。
第三条 货款支付方式
根据双方协商一致,乙方须提前支付全款,方可将树木砍伐运走。
第四条 交货方式及时间
1、交、提货时间:2020年6月10日前完成。
2、交、提货地点:。
3、乙方自行组织人员砍伐、装卸、运输、处置。
4、砍伐、运输、装卸方式:砍伐、运输及装卸方式乙方自定。以树木生长现状交付。
第五条 砍伐、运输、装卸、人工、机械等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本次处置工作需在2020年6月10日前完成,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处置资产清理出现场,若到期未完成,乙方同意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无条件中止合同,停止一切工作。
第七条 乙方负责树木砍伐、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全程安全工作,安全责任由乙方负完全负责,发生任何人身意外伤害等事故都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导致人员和学校财物损害,由乙方承担所有安全及赔偿责任,赔偿款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够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服从院方管理,按规定的路线运输,机械进出场地采取保护措施,损坏学校物品照价赔偿。
第九条 本协议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协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条 协议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协议,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协议,方为有效。
第十一条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六份,甲方五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定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次交易完成后自行废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签订时间:2020年月日 签订时间:20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