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解决工程赶工措施费和材差调整的报告
珠海市金湾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金湾区第一中学工程根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原计划开竣工时间为2016年4月10日至2017年2月28日,总工期为325天(已经比定额工期420天压缩了95天)。我司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进场后,因受到场地交付滞后的影响,一直无法正式开工,直至2016年10月25日才具备正常开工条件。本工程因推后6个月开工,结果由原本年度能竣工的项目变为跨年度竣工。按原计划工期加上跨年度春节假期,该工程竣工时间应顺延到2017年10月30日。而区政府要求本工程必须在2017年6月底完工。再次压缩工期120天。
鉴于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实际情况,贵方领导曾多次亲临现场视察调研,并于2016年10月9日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工地现场召开了进度协调会议,明确指出在提高工程质量效率的前提下,加快进度,要求我施工方要不惜一切代价采取切实可行的赶工措施保证工程按时完成。并可以从工程合同预留金中拿出资金给予施工单位做赶工补偿和奖励。根据会议精神决定,我司采取赶工措施如下:
一、调整施工计划,采取平行、多方位同时展开作业,确保主要工序按时完成
二、增加人员投入,由原正常白天施工改为昼夜连续分班分批作业
三、增加资金投入,配足配齐材料,特别是木方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材料按一次性投入配置,保证施工时不受拆模时间限制而影响连续施工。
四、增加住房搭建,满足工人吃住需求,让工人吃好住好有充足的精力投入施工
五、增加垂直运输机械和制作加工机械,提高工作效率
六、增加现场设施建设,为工程全面展开施工提供足够的工作面。
本工程推迟开工和赶工均由甲方原因引起,为此,我司现将工程实际发生的增加费用申报如下:
一、赶工措施增加费合计:29200540元(详见汇总表和计价表)
二、推迟开工材料人工上浮差价:16008346元(详见汇总及分析表)
以上报告敬请批复落实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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