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张庄镇中心小学
禁止教师假期参与有偿补课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严格规范办学行为,让师生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根据省市县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时间放假,未经上级批准,不得在假期中安排学生返校,不得在校内组织假期补课等辅导活动。严禁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
2、不得将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出借、出租给任何社会办学机构及个人使用。
3、严禁在家中或在校外租用教室举办校外辅导班,严禁到各类校外培训班、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有偿授课、从事有偿家教、兼职并从中获利,严禁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严禁参与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学生的各类补习班和培训班。
4、不推销、不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征订教辅资料、出版物、学具和其他用品。 不以复印学习资料、班费、节日活动经费等名目向学生摊派收取费用。
5、严禁教师参与家长吃请,接受家长购物卡或礼品、礼金。
6、放假前要做好假期生活指导,布置探究性、实践性作业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让学生过一个充实有意义的假期。
二、责任追究
1、对违反责任目标的教师,经查实由学校对当事人给以通报批评,并参照县有关规定,从严处罚,其处分情况记入个人档案,且三年内不得评优评模,不参加职称晋升。
2、对违反责任目标,造成不良影响,按上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大张庄镇中心小学(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