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是证明流动人员的身份、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便于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管理;是便于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免费向流动人口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策咨询、避孕药具、孕情、环情、病情检查,以及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范围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现居住地(现居住地不是户籍所在地,跨县(市)以上行政区域间的流动)居住一个月以上,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以生育为目的的异地居住,可能生育子女的已婚育龄妇女;要求育龄妇女(15——49岁的女性人口)和流往省外的男性成年流动人口应当在离开户籍地前,应当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后方可办理〈婚育证明〉
(1)生育后未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的;
(2)政策外怀孕未采取补救措施的;
(3)政策外生育未做处理的。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其办理临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将办理情况通报其户籍地:
(1)经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核实,流动人口的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
(2)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
(3)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4)已在现居住地购买住房的,并办理《住房产权登记证》的。
由现 ……此处隐藏4677个字……p>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需要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需办理那些手续:
1、夫妻双方个人申请
2、夫妻双方单位证明
3、真写《要求再生育申请表》
4、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办证明
5、女方所在社居委召开5人座谈会证明
6、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7、原始及近期病历、疾病诊断书
8、到女方户籍地区计生委填写《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审批表》
9、近期母子合影照2张,照片上盖章
10、经市病残儿专家鉴定组鉴定,符合条件张榜公布后方可怀孕生育
生殖保健服务证
办事程序
1、初次生育的夫妻,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至夫妻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社居委办理妊娠登记。
2、根据双方的基本情况和婚育状况,据实填写《生殖保健服务证申领表》。
3、村(居)专干进行核实后填写,报街道(乡镇)计生办备案,核发《生殖保健服务证》。
以上证件也可通过网上办理,“城市生活e站”网址:http://
办事时限:工作日全天
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
政策外怀孕、出生及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终止妊娠举报电话:6423611064259139
街道社区维权服务电话: 三里街街道计生办:64236110 三里一村社居委:64235587 三里三村社居委:64215474 铁路一村社居委:64219661 凤阳一村社居委:64259148 天长路社居委:64223594 来安路社居委:64233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