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明确工作目标,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全面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实现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跨越式、内涵式发展。
二、工作目标及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语言文字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语言文字工作是高等学校的重要工作之一。说普通话、用规范字是国家对教育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学校师生基本文化素质的体现。全校师生应当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过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升,展示学校办学特色和办学成果,促进学校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1.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学校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为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奠定制度基础。
2.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机构,明确机构职责,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组成人员,为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奠定组织基础。
3. 加强语言文字工作队伍建设,选派热心语言文字工作、有较高业务能力的人员充实到管理队伍中来,逐步建立起一支懂法守法、能力较强的管理队伍;增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形成爱岗敬业、精通业务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复审员队伍;有计划地开展对语言文字工作队伍的培训工作,使他们不断更新思想观念和知识结构,提高政策水平、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以适应工作日益拓展、深化的需要。
(三)进一步提高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水平
全体师生普遍具备普通话的应用能力,并在必要的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普通话真正成为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用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学校的名称牌、标志牌、标语(牌)、指示牌、电子屏幕、试卷和教师板书及批改作业等等用字应当使用规范汉字。
(四)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科研工作
进一步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科研工作,加强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及语言文字相关科学研究工作,支持和鼓励学校教师参加相关交流活动。
(五)进一步做好社会推普工作
充分发挥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资源优势,走出校门,面向社会宣传推广普通话的重要意义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积极为其它部门、行业提供智力支持和优质服务,为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做贡献。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的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组织机构。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组员:全体教师
(二)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省语言文字方面的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了解、掌握相关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和标准,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语言文字工作作为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设校园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
(三)结合学校实际,建章立制,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把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和有关课程标准,纳入教育教学和学生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和常规管理,渗透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活动中,并且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得力,严格落实语言文字工作各项要求。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在师生中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要精心组织并开展好经典诵读活动和推广普通话的宣传活动;动员全校师生人人参与,营造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良好氛围。
(五)学校作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和文化教育的主阵地,应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把语言文字规范化作为学校长抓不懈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广泛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加强学校的文化软实力,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现我国新世纪的语言文字工作目标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