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今天借由第29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这一特别契机,我们余庆公安局交警大队和禁毒大队一起走进校园,为同学们带来安全教育的知识宣讲。
自1996年起呢,确定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周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今年的3月29日是第26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我们知道从国家的层面一个日子被命名,其实不难看出我们全社会对中小学生安全教育这一块的重视。我们县局通过多措并举推进各大队纷纷走进辖区中小学校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就是希望能够营造每天都是“3.29”的氛围。
其实为了进一步增强我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交警大队一直在做努力,我们可以看到只要县城里的中小学开学,我们就跟着一起上学、放学,每天的护学岗上都可以看到我们交警叔叔的身影,同时从今年的2月份以来我们就持续在开展对二三轮摩托车的专项治理行动,从一些可能平时我们都不会在意的轻微违法抓实抓牢。去从细节防微杜渐,不管是今天到贵校开展宣讲还是常态化护学岗工作我们其实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希望教育和引导同学们在日常的交通活动中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规范交通行为、远离交通陋习,有效避免交通事故,让你们在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中努力学习、健康成长。
今天我所讲的内容可能在没有讲出来之前,同学们心理都装得明明白白,许多都是我们大家耳熟能详的知识。但是同学们只是把这些交通安全规范和常识当成了一个“传说”只曾听说,从没有见过。从来没有脚踏实地的去自我践行,交通安全宣讲也不是千篇一律的给大家讲各种各样的法律条款法规,各种的让人头皮发麻事故案例,其实我们只要把这些看似简单的道理做好,那就是不简单。所以今天在这里我再次把这些简单朴实但却是我们每一个的护身符的小常识小规范带给大家。
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法规,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在此,我们余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
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上学、放学、及平时外出活动时不要在车行道和斑马线上追逐打闹,不随意翻越道路隔离设施,不乱穿马路,道路中会出现各种复杂和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在我们中小学生中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有85%以上都是横穿惹得祸。所以,希望我们的同学不要玩“穿越”! 更不能把冲过马路当作一种勇敢的行为,发现别人有这种行为,同学们要及时劝阻。
二、严禁乘坐无牌照、车况差、超员超速、非法营运的车辆,不乘坐货运车、农用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乘车时不要将身体探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掷物品;乘坐客运车辆或小型汽车时,一定要从车的右侧车门上下。
三、行人横过道路时,要“一停二看三通过”,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必须遵守交通信号灯的规定。
四、乘车时要需系好安全带,同时同学们要加强学习了解汽车灯光语言,如当车辆停放在路边,左转向灯亮起时,说明车辆要起动,需注意避让,不要在汽车盲区逗留。
五、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必须年满18周岁,差一天都不行”。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时期,虽然学习能力很强,但是没有相应的社会经验,在操作当中会出现判断不足或操作错误,影响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2周岁不得驾驶自行车。乘坐机动摩托车时,一辆二轮摩托车只准搭乘一人,而且要戴质量合格的头盔,不要侧坐在摩托车上。
最后,我再给大家普及下在我们身边看似便捷,却藏着巨大隐患的电动车的相关道路交通法规,开始我就说了开年以来我们一直在持续加大整治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一经发现有学生违规骑行、乘坐,一律将严肃问责,并对相关事件进行曝光,并抄告学校,实行学校共管,会同家长,共同加强教育与劝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