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乡村治理领域涉黑恶主要规律
黑恶势力破坏基层民主选举,剥夺人民群众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破坏民主决策,根本不给人民群众参与决策的机会;破坏民主管理,使基层管理制度缺失或成为一纸空文,破坏民主监督,使人民群众不敢行使监督权。村民不能切实享受各项惠民政策,乡村赌博盛行。透过案例中基层村干部在欺压百姓、侵害百姓切身利益、破坏选举等现象,深入剖析人民群众为何痛恨基层黑恶势力。通过多案例分析,总结基层黑恶势力的基本特征,以便及时发现各类盘踞在基层组织当中侵害百姓利益的黑恶势力,提升扫黑除恶的精准打击能力。
二、乡村治理领域犯罪案例
案例三:罪犯王某,曾任村支部书记,挪用公款罪。犯罪经过:王某自己经营的公司因资金周转不灵,就让村里的出纳把钱转到自己公司用一段时间, 总共金额300多万元,用完之后把钱转回村集体账户。后来由于与他竞选村支部书记的村民举报,他就按照使用时间给这笔资金付了利息,他认为钱已经还了又付了利息,不能算挪用公款。 背景调查:王某所在村集体较为富裕,但是资金缺乏监管,王某在村里办事比较公道,上级的任务和政策也能及时落实,因此在上级和村民当中的口碑较好。改造表现一般,坚持自己使用集体的资金村两委是知道的,而且及时还了回去,也付了利息,不能构成挪用公款,目前一直在申诉。
案例总结:村级财务制度形同虚设,王某在自己企业资金周转不灵的情况下首先想到的不是到银行贷款,而是村里的钱,很简单地就把钱转走了。如果不是举报,这一问题也不会暴露出来,王某法律意识淡薄,认 ……此处隐藏273个字……(六)反映贿选的情况较多。本次访谈中罪犯没有直接承认自己的贿选行为,但是多人提到了其竞争对手在选举中给选民送烟、请客送礼等情况,甚至有落选者买凶伤人的情况。
(七)宗族、姓氏观念较为严重。有的村干部代表的是某一派或某一姓氏的利益,不能很好地为村民干事谋利,在换届选举时,甚至会爆发激烈的冲突。
四、下步对策
一是组织开展涉黑涉恶势力干扰把持基层政权查处行动。紧盯“五个再一遍、三个大起底”不放松,持续做好村(居)换届“回头看”和“一肩挑”工作。严格落实村“两委”成员格县级联审制度,坚持凡进必审和届中集中联审,筑牢扫黑除恶的基层战斗堡垒。会同组织部门加大对软弱涣散村级组织的督导巡查,大力推行村(社区)书记、主任“一肩挑”工作,指导各镇(办)做好清理对象的思想稳定工作。
二是聚焦治安状况,确保除恶务尽的方向不偏。全县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主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迫切需要根治的黑恶犯罪问题,严格对照南昌市公安局明确的20类情形,坚持“打早打小、依法严惩、除恶务尽”的原则,对涉黑恶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目前,全局共摧毁恶势力犯罪集团5个。
三是坚持部门联动和综合治理,确保依法严惩的效果。在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要求法制部门全程参与涉黑恶案件的侦破,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关”,并主动与纪委、组织、民政、信访以及乡镇等职能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加强沟通,相互之间建立线索移送机制、重大案件磋商机制、涉黑案件提前介入机制等。目前,已向纪委、组织部门移送了一批党员干部违法犯罪线索,向各行业监管部门发送函件共50余件,确保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法严惩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