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考核指标审核做到“四个三”,即:三查三审三留三定。
三查。一查:查上级指标任务分解,是否有无漏项、缺项、重项。二查:查牵头职能部门是否也将分解的指标纳入本单位目标进行考评。三查:查指标分值累计是否等于总分。
三审。一审:审任务设定是否合理。设定的考评任务应该是“跳一跳够得着”,对于“坐着就够得着”和“跳千跳够不着”的都不予以设定。二审:审进度要求是否便于考评。工作要求转化为具体任务,量化、定性要直接、具体。无法定量的,应提炼出能够反映工作质量和成效的结果性描述。活动类、检查类、创新类、研制开发类、配合协调类的任务,一般包括计划、方案、启动、部署、调研、调度、分析、监控、反馈、验收、总结等过程步骤;工程类任务,一般包括立项、选址、形象进度(基础、主体、装饰、验收等)完成工程量百分比;公文文书类任务,一般包括调研、起草、修订、审批、报送、印发等步骤;常态工作类、经济指标类任务,一般包括完成进度、数据整理归类、分析总结等步骤;推进比例类(及时发生,无年度总数量)任务,一般包括进展、比例等内容。三审:审表述是否精准。语言简明扼要,一针见血。时间节点可具体到某一天。
三留。一留:留修改痕迹。二留:留争议录音或影像。三留:留沟通方式。这些都能为再次审核提供便利。
三定。一定:审定,牵头考评部门审定。二定:认定,被考评单位认定。三定:确定,市分管领导确定。
各部门在工作指标落实过程中,确因不可抗力、政策变动、创造条件也无法完成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绩效考评指标的,由被考评单位提出调整意见,经市分管领导审核,报市目标绩效考评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