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学院提质增效工作亮点的通知
各部门:
接省教育厅紧急通知,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提质增效工作亮点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9〕33 号)文件精神,按照院领导指示,决定建立学院提质增效工作亮点报送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围绕我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及时总结学科专业建设、教育教学改革、人才队伍建设、内部治理体系建设、开放办学、科技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典型事例,并形成文字材料及时报送。重点总结、报送以下 5 方面工作:
1.学校人才引进与培养情况。学校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与培养的创新举措,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情况以及学校现有人才获得高层次人才(团队)称号情况等。(人事处负责)
2.学校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方面的显著性成果。包括教学、科研重大获奖或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向国家争取政策、工程、项目、资金取得突破性成效,创新创优经验做法在全国复制推广情况,新增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情况,学生参加国际性、国家级学科竞赛获突破性奖励(如最高奖、金奖,在全省高校有典型意义)情况等。(教务处牵头,教学研究室、各系(部)中心按职责分工配合)
3.学校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情况及成效。包括机构改革典型经验及成效,去行政化推进情况,实施绩效评价方面的典型经验及成效,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的典型经验及成效,构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方面的典型经验及成效等。(组织部牵头,国际交流中心、教务处按职责分工配合)
4.学校围绕山东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服务山东“八大战略”发展方面的举措与成效。(成教处牵头,各系(部)中心按职责分工配合)
5.学校广泛吸纳社会资金与资源,积极开展校地、校企等合作办学情况,如签订重大合作协议、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以及筹措较多社会办学资金情况等。(成教处牵头,教务处、各系(部)中心按职责分工配合)
二、报送要求
1.请各牵头部门加强协调与调度,负责梳理汇总填写所负责模块的开展情况(工作亮点报送表见附件),并请于每周三上午前报送 1次一般性工作成效;凡学院取得的重大成效(报送内容 1、2、5相关内容),应即时报送。报送邮箱sdts1991@126.com。
2.材料撰写应符合“新、简、精、准”要求。“新”指反映新思想、新情况、新经验、新举措、新成效;“简”指写法上要开门见山,文风简洁,字数300 字左右;“精”指材料凝练,紧扣主题,提炼概括;“准”指内容要准确。
3.提质增效工作亮点报送工作时间要求紧,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按时报送(本周报送时间为7月31日上午前)。